本帖最后由 Srszt 于 2023-7-9 12:49 编辑
附录章
这是本文中小藻的《奴隶契约书》正文,感兴趣可以看,觉得太晦涩跳过即可,不影响正文阅读~ (图片备份戳)
◆解释 第六章 为何小藻没有办法离开凡尔赛,以及德索罗为何可以随意鞭打他
◆解释 第七章 为何小藻不知道是谁救了他的时候,非常恐惧
◆解释 第三章/第九章 为何小藻会被轻易扔进监狱
◆拉夫坦帝国:私生子无国籍、无户籍,一经发现驱除出境 → 奴隶有国籍、无独立户籍,户籍归属主人家,但可以在拉夫坦帝国生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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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录:凡尔赛城奴隶契约书
第一条:奴隶买卖
1、奴隶主拥有对奴隶的使用权、处置权、转让买卖权与生命权。奴隶可作为财产,与其他个人或组织进行交易或用于抵押物。
2、奴隶交易应在凡尔赛奴隶贸易所或其他有公证人的合法场所内进行,以确保交易过程合法、公正。奴隶契约应有书面协议,正本由奴隶主保管,存根或副本交由奴隶贸易所或公证人保管。
3、奴隶契约均为终生制,奴隶主可以通过出售、馈赠、继承等方式单方面终于契约,移交该奴隶的归属权。
4、每份奴隶契约书只涵盖一名奴隶,不得共同使用。
第二条:奴隶印记
Ⅰ. 烙印
1、奴隶主应该且有权对奴隶进行烙印,以标记其身份和归属。
2、烙印的形式和图案可由奴隶主自行决定,但为确保奴隶的正常使用,不建议对其造成过度伤害或残疾。
Ⅱ. 佩戴式标记
1、奴隶主应给奴隶佩戴标记,作为对其身份的证明。例如耳环、唇环、定制服装等。
2、佩戴式标记应具有可辨识性,如附带刻字或特定家徽。
3、奴隶应始终佩戴项圈,除非奴隶主允许,不得取下。
第三条:奴隶工作
Ⅰ. 工作范围与酬劳
1、奴隶将无条件服从奴隶主的命令和要求,并按照其指示执行工作任务。
2、奴隶应努力完成被分配的工作,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。
3、奴隶主需要为奴隶提供基本的食物、住所和必需的生活用品作为报酬。这些资源应保证奴隶的最基本生活需求。
4、奴隶应最少保证每天6小时的休息时间,以及适当的休假,以确保身体和精神健康。具体劳役时间由奴隶主决定。
5、奴隶生病时,奴隶主应尽医疗义务:提供适当的医疗保障与救助。(如医疗费用超过奴隶本身的价值,奴隶主有权决定是否放弃治疗,并无需承担道德与法律责任。)
Ⅱ. 奴隶活动范围
1、奴隶活动范围:仅限于其主人的住所和指定工作场所。
2、奴隶不能独自离开凡尔赛城,除非持有「奴隶契约书」的主人带领。(凡尔赛出入城均需要身份审核,并出示有效的身份证明——奴隶仅有国籍、无独立身份证明,故无法独立通过出城审核。)
3、奴隶主有责任在需要奴隶出城的情况下,亲自陪同并担任身份证明的提供者。
4、如任何公民,发现奴隶擅离职守或具有独自出城意图,均可向巡逻警官举报。警官会对其进行逮捕,并送交奴隶交易所处理。
第四条:继承奴隶
Ⅰ. 普通继承情况
1、原主人身故后,奴隶可作为遗产,与其他财产一同被继承。
2、原主人有权指定个人或家族继承,指定需在合法的遗嘱或相关文件中进行,并确保文件的有效性。
Ⅱ. 特殊继承情况(无主奴隶)
1、如原主人突然身故或失踪,奴隶成为无主之物,可以被任何公民使用。首先获得该奴隶的公民,将拥有其暂时保管权与优先使用权,直至原主人追回。
2、五年后,无原主追回的情况下,临时奴隶主可通过“其他合法方式”正式拥有该奴隶-详见四.Ⅲ.1。
3、无主奴隶在失去主人的五年内,如无证据证明主人身故,所有权依旧属于原主人及其家族。
Ⅲ. 其他合法方式
1、五年后,如该奴隶仍无原主人认领、追回,临时奴隶主可以向交易所申请,登报声明该奴隶的无主状态,并提供相关证据支持。
2、在一个月公示期结束后,奴隶贸易所将接受新的奴隶买卖申请,有意向购买该奴隶的个人或组织可在奴隶贸易所签订新的契约,确保交易合法有效。临时奴隶主可以在此时通过“优先购买权”低价、合法的拥有该奴隶。
3、当出现「无指定继承人/家族无人可继承/未有临时奴隶主」等特殊情况时,该奴隶需交由奴隶交易所羁押与回收,评估其素质,重新挂价售卖(奴隶不得拥有独立户籍,如确定无主,将回流至奴隶交易所)。
第五条:奴隶的处罚
1、奴隶主有权对奴隶实施适当的惩罚,以确保他们的服从和纪律。
2、奴隶主有权决定处罚规则与纪律,并决定在何时、何地处罚该奴隶。
3、处罚应基于合理性和公正性原则,不得蓄意造成过度伤害、残疾或死亡。
Ⅰ. 常见且合法的奴隶处罚方式
1、鞭笞:奴隶主有权使用鞭子或皮鞭对奴隶进行鞭笞,但不得超出合理限度,以避免残酷和过度伤害。
2、羁押和监禁:奴隶主可以将其关押在狭小、不卫生的牢房或监狱中,作为惩罚或为了维持秩序。直到奴隶主主动解除限制为止。
3、锁链和枷锁:奴隶主可以尝试重型锁链或枷锁上,限制奴隶的行动和自由。这种惩罚方式不仅有效的展现权威,还是一种公开示众的方式,以恐吓其他奴隶。
4、饥饿:对于不听话的奴隶,奴隶主可以一定程度削减奴隶的食物报酬,可以规范他们的行为。
5、延长工作时间:对于不听话的奴隶,奴隶主可以责令他们增加劳役时间,让他们没有时间胡思乱想,并通过劳动弥补造成的损失。
6、羞辱与打骂:奴隶主有权对奴隶进行口头辱骂、或其他形式的羞辱,以及适当的殴打,以驯服并规范奴隶们的行为。
提示:请注意处罚的合理性和适度性,以保证奴隶能长久服务。
海因里希 根据 中世纪欧洲奴隶贸易历史 编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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